论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法律保护
作者2021-07-10 23:18未知
内容摘要:
引言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二)选题意义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基层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维护权益的方式与特征
(二)基层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险权利的几点建议
(一)通过何种方式表达利益的正当性
(二)权益受侵害的司法救济
(三)法律援助制度的介入
结论
参考文献
引言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二)选题意义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基层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维护权益的方式与特征
(二)基层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险权利的几点建议
(一)通过何种方式表达利益的正当性
(二)权益受侵害的司法救济
(三)法律援助制度的介入
结论
参考文献
论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法律保护
内容摘要: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根据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的农民工达到27000万人,占了产业工人的三分之一。随着农民工队伍的口益壮大,农民工问题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农民工背井离乡的到外地工作,流动性很大,工资水平却相对较低并且还经常被拖欠。农民工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给城市带来了廉价的劳动力,但是他们的工作时间长,生活环境差,并且还没有基本的工伤、失业、保险等权益,农民工的权益经常遭到侵害。农民工的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阻碍,农民工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工会组织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主体,面对农民工群体权益保障这个课题,在其中也遇到了不少障碍和难题,农民工在部分行业签订合同率不高,农民工整体收入不高,农民工总体技能水平不高,劳动强度整体偏大,社会保障水平不一样,这些问题都成为挑战工会组织在参与农民工权益维护过程中的难题。工会组织如何承担起为农民工维权的重担,如何利用自身的资源和手段在农民工权益保障过程中发挥作用,这些问题都将成为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基层工会农民工维权理论的丰富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农民工职能
引言
伴随“十二五规划”的开展,中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大力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民生工作和社会治理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关注城市弱势群体一农民工,积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将
改革成果更公平的惠及人们群众,不仅是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亦是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目标。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地区分割,农民
工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和政府政策制度供给的适配性差,政府“一头热”,企业和
农民工“两头冷,’,农民工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的问题凸显。农民工群体既面临着经济转型劳动力市场缺口风险,还游离于养老保险的“安全网”,为解决农民工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创建适合农民工需求的养老保险的路径方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寻求与全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制度,是实现社会治理公平正义函需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一)选题背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让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良性互动下,
新城镇化历程显著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根据国家统计局
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7395万人,比2013年增加501万
人。①农民工是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特有遗留物,是我国社
会转型期出现的特殊结构性群体。占总人口比例的1/4到1/3。由于户籍制度导
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农民工工作流动性强、经济实力弱,工作环境差,作为城
镇化的建设者,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却被制度隔离在城市与
农村的边缘,无法平等地融入到城市,他们的权利容易被忽视。农民工社会养老
保障作为一项改进民生工程,关系到农民工老年养老生存,如果得不到较大程度
的改善,那么何来社会的公平正义,何来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如何解决好农民
工问题特别是的社会保险问题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但是,和农民工的付出极为不相符合的是农民工的待遇和付出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农民工背井离乡的到外地工作,流动性很大,工资水平却相对较低并且还经常被拖欠。农民工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给城市带来了廉价的劳动力,但是他们的工作时间长,生活环境差,并且还没有基本的工伤、失业、保险等权益,农民工的权益经常遭到侵害。农民工的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阻碍,农民工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那么,谁能承担起为农民工维权的重担呢?工会组织有什么样的职责,在农民工维权中的地位和作用怎样,帮助农民工维护权益是否有相应的法规要求,在维权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什么困难,工会将发挥怎样的作用,这些问题都将成为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基层工会农民工维权理论的丰富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直以来,农民工生活在城市的边缘,他们不仅在就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到歧视,而且社会保险权利也受到歧视,他们无法享有与城市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险权利。由于各级人民政府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管理职能,以及政策制定存在漏洞、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实际执行的难度和农民工自身素质较低,文化水平不高,没有维权意识等现象的存在,农民的养老观念、生活方式、代际关系正随着处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人口转型期的中国发生改变,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己经弱化,能否切实有效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能否顺利进行,也关系到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能否彻底解决,因此,如何彻底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和实践当中应如何维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成为主要研究领域之一。
(二)选题意义
在我国目前城乡统筹背景下,对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将阐释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与价值,探讨现阶段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践模式,分析制度现状和实施效果,为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保障农民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推进新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需要城镇化是人口,产业,资源,技术从农村向城市集中转移的过程。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城乡二元分化不仅
阻碍了产业与就业结构的升级转化且加重了产业与就业结构的发展。从而一方面
导致了农民工就业难,同时又出现了用工荒的矛盾就业问题。打破身份背景,建
立统筹型城乡养老保险,共享改革成果。不仅有利于农民工“就地转化”,让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一样有归属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为农民工建立完善的养老体系制度,有利于统筹城乡社会治理,加快城乡一体化和谐发展进程。
其次,维护农民工权益,实现以人为本的需要农民工作为我国城镇化,工业
化的生力军,不能因为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经济体系的大环境阻碍农民工群体共享
社会经济发展成果。随着改革的推进,各种政策的出台,由于制度的碎片化与多
样化,农民工不知参与哪种养老保险甚至在私企短期利益诱惑下不购买养老保险。
当前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元化状态下,倘若政府不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统筹,
未来整个社会将为短视的社会保障战略付出惨重代价,中国的城市化将付出更大
成本。本文在新城镇化背景下理清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纹理,研究农民工养老保
险实施效果,为突破养老制度上的瓶颈,为世界提供一个社会经济转轨大国社会
养老保障改革较为成功的样板。有利于理清各利益主体,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不应社会加给农民工的户籍歧视而忽略农民工老年养老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城
镇,需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利益,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实现以人为本的新
城镇化。
再次,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深化公平正义的需要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必
须具有全局性与战略性,前瞻性。制度的设计需要科学理性地统筹,当前农民工
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制度的推陈出新,但并无显著好转反而更加大了养老保
险转移的难度,无法满足农民工社会养老需要,是一种暂行过渡政策。农民工权
益受到侵害的事例屡见不鲜,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建构更公平正
义的保险制度,学术界探索颇多,提出了不少意见,本文着重制度统筹因素对农
民工养老保险进行深入研究和综合分析,提出更具可行性的意见,实现农民工进
城返乡过程中公共服务的惠普。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关于农民工的权益问题,一直是国内学者普遍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2003年的非典在我国爆发之后,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逐渐成为专家学者讨论的问题。第二年在全国蔓延的“民工荒”的问题导致农民工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逐渐凸现出来,学术界对广大民工的关注和保障问题更是提到了相当的高度。从对以前的文献研究来看,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①、医疗保障等各种问题的研究己成为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等多个领域的热点和焦点。每个领域根据自己的研究特点来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些研究中,都表现出对农民工的权益问题的关注,每个研究中都提到农民工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是一个边缘群体。
在农民工的论述中,学者们从我国历史现状对社会结构、工农业的利益比较、
城乡分割等方面进行研究,认为农民工这种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从而促进农民工经济收入,城市经济发展对社会整体的经济推动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己有的文献研究中对农民工在城市发展中做出的巨大贡献给与了肯定。确实如此,在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都能够看到农民工的身影,农民工为城市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不管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城市标志性建设,不论是城乡结合部,还是城市的中心改造,到处都有着农民工的影子。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另外,学者们对农民工的生存状况、生活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细致的比较,认为农民工在适应社会发展和在角色转变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②。城市越来越漂亮,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城市变化和农民工的付出有着重要的关系。有农民工的问题在很多资料中都有详细的分析,从创业就业和保障等方面都有相关的文献。尤其是对农民工进城之后所引发的众多的社会问题,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农民工的作用和效果,关于农民工的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研究都体现了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他们在城市生活中的系列问题的研究。一是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层面。对于农民工的城乡生活的各种社会保障,农民工是回到家乡还是进入城市的社会保障的问题选择的研究,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中的回到家乡的基本操作性,农民工在农村社保中的作用及操作程序等方面的研究,加快改革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让城乡社会保障实现一体化,以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对农民工城镇保障制度中的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相关分析和案例比较研究,详细分析农民工进城之后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变化、各地先进的经验。对农民工社会保障与城市发展规划联系起来,进行合理的规划。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于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和研究经验己有几百年的历史,市场经济国家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研究主要通过制度、理论、立法和政策等方面进行研究。从国外的研究文献来看,可以分为自由契约、人力资源和集体谈判等三个方面。分别是自由契约关系、集体谈判管理和人力资源关系着三种。对于人力资源关系的研究是通过经济发达的社会来首先的,当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达到工业化国家的水平之后,劳动资源就显得特别重要,为了保障劳动资源,提高劳动者的待遇便显得尤为重要,劳动者的弱势群体的地位得到了根本性的转变,发达国家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相对要好很多。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劳资双方的差异关系和对抗是永恒存在的,双方都为了自己的利益来进行合作,从而实现双赢。工会对劳资双方的利益进行合理的调节,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合理、有序的管理。从而形成了具有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的劳资双方的诸如工会理论、劳动运力理论等各种相关理论。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也有很多学者和专家在很多年前就提出了相关的理论,比如有马克思、恩格斯等思想家所提出来的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相关的理论综述和依据。
合作主义派把国家和政府看成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可以直接掌控经济和政治制度的主体。社会其他利益关系作为社会发展的一个组成部门。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以集体利益为主,摒弃自己的个人利益。工会在政府、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作为第三部门而调节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并向民众传递信息,起到调节群众的作用。工会对企业、政府、群众三方面的利益起着平衡和协调作用。在很多国家中,工会是站在政府的相对对立的以免,他们的工作就是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通过协商,签订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相关制度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利益,包括工资标准、劳动环境、人文环境等,工会采取最有效的维权方式是罢工,从现有的罢工的方式来看,有游行、暂停劳动、静坐等多种方式,各种方式所取得的效果有所不同。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由于工人经常举行罢工而出现交通中断,学校停课等现象发生。
三、基层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维护权益的方式与特征
本文所讨论的权益维护指的是合法利益的维护,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都应该受到保护。公民维护自己权益的方式及特征主要有如下几种:
第一,人民调解。依法成立的调解委员会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民间纠纷进行协调,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说服教育规劝疏导当事人,使有纠纷的双方达成协议,从而消除纷争的制度。人民调解具有群众性和自治性的特征。群众性是因其由群众选举自己信任且愿意为群众热心服务的人员组成,调解的宗旨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目的在于平息群众之间的纠纷,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自治性体现在人民调解是通过自我教育、自我认识、自我管理来解决矛盾纠纷,始终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强行进行调解,也不干涉纠纷双方采取另外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其次,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结果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机构进行判断或裁决。仲裁机构具有独立性,仲裁委员会非行政机由非官方身份人员组成,依法独立开展活动;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具有更多自主,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须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对案件有充构权分的权利;仲裁还具有一旦做出裁决就具有法律效力的特点;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审理,对案件的内容是严格保密的,这也是很多商业案件出于商业机密的考虑选择申请仲裁的原因;仲裁员大都是各行各业的专家,熟悉法律法规,实战经验和仲裁经验丰富,力求裁决公平公正。
第三,提起诉讼。诉讼是人民法院依据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审判的权力确认有争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纠纷的活动。诉讼又分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公民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不同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它有国家审判权力的介入,需要通过国家司法程序来解决;诉讼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具有严格的规范性;民事诉讼是分阶段审理进行的,每一个审理阶段又细分为不同的阶段,前一个阶段是后一个阶段的前提和基础,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继续和延伸。当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保护其合法权益。其主要特点是被告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双方所争议的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不适合调解。
(二)基层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工会维权主动性不够
国内学术界对于工会维护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深度和广度都还不能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需要。在国内的研究中,对于农民工的城乡生活的各种社会保障,农民工是回到家乡还是进入城市的社会保障的问题选择的研究,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中的回到家乡的基本操作性,农民工在农村社保中的作用及操作程序等方面的研究,加快改革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让城乡社会保障实现一体化,以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阐述性的研究比较多,创造性的研究很少,工会思维话语很多,术语研究很少,尤其特别的事群众组织没能够现实出来,这对于维护农民工权益缺少全面系统的研究才开始解决。首先是担心影响城市经济发展。从城市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农民工是城市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发展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首要目标,经济建设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农民工的维权首先要建立在不影响城市建设的这一基本要求上来。二是怕工会维权难度大。农民工和城市工人有很大的区别,城市职工在维权方面有工会组织等各种具有维权作用的工会组织来进行维权,但是农民工不属于工会管理的范畴,要维护农民工的利益还没有响应的合理的政策和手段来参考和执行。农民工的问题很多,比如工资拖欠、工伤等问题都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和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有的问题还不仅仅是一个个案,涉及到社会发展的很多方面。维权难的问题己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也是很多工会干部的一个困惑。三是维权成本过高。对于农民工的权益维护成本高的问题是指农民工的流动性很大,跨地区就业很普遍,异地维权相关的手续和问题越来越多,这就给维权带来很大的成本,这是很多基层工会组织不能接受和无法实现的一个尴尬问题。
(2)基屏工全维权手段不多
对于职工权益的维护,全世界都有一些普遍的方法,其他国家的维权方式为我国对农民工维权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是由于社会发展过程中受到历史和环境的影响,从法规制度的完善来看还有很多地方都还缺少可操作性。工会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每个地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所面临的工人的问题有所不同,很难做到一个比较普遍的规范来实现和满足工人的维权。从工会的地位和权利来看,工会在工人的组织中具有很高的地位,企业在进行重大决策中都要工会的参与和研究,企业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也需要通过工会执行。在很多事业单位,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的福利待遇等问题都需要通过工会进行决定。也就是说,企事业单位的决策都需要通过工会的同意才能够付之实践,方式没有征得工会统一的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就是不和规定的。但是,从现有的规定来看,对于无视工会行为的,怎样处罚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制度。
(3)基层工会维权能力不强
对于工会的维权,要做到把握时机和审时度势,在维权的过程中要注重艺术和技巧。在处理农民工维权过程中,工会要切实履行职责,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政府与企业等方面的关系。有的工会在处理维权事物的时候表现的方法单一,对资源的处理和调动能力很差,不能够多角度、多渠道的处理和解决问题。笔者根据文献资料进行了分析,认为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是影响工会维权能力的基础和条件。工会干部能力较低,对当前的工会维权观理解不清楚,不能很好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农民工维权的科学结合点,找不准工作的重心和要点,只能够根据相关条例来生搬硬套执行,在工作作风上也采用传统的高高在上的方式,没有能够把服务的意识和方法贯穿于工会工作中,导致维权效率很低。其次是工会的维权机制不能够很好的声音社会发展的需求,不适应科学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侵权案件体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相当多的案件都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政策来维护职工的权益,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在具体处理问题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和上级政府、法律和侵权双方进行协商解决的方式来进行。但是从现行的工会组织处理案件的现象来看,脱离实际情况的案例很多,工会组织并没有建立科学的有利于职工维权的机制来作为工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在多方面协调中显得很被动。第三,上级工会组织对下级工会组织的关注和指导不够。在下级工会处理侵权案件的过程中,上级工会组织的参与度不够,一般都是下级工会将处理案件的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就行了,上级组织也对相关案件进行记录,至于处理的细节问题和参与过程,上级工会组织一般不会主动参与。
(4)基层工会维权环境不佳
关注经济发展是我国一直以来政府的重点工作,GDP也是评价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考核内容,政府对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为评价其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因此,在农民工和企业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政府为了保证经济效益,可能对出现对相对弱势的农民工出现不利的情况。甚至是偏袒企业一方,有些地方领导甚至认为组建工会与改善投资环境是相对立的,认为组织农民工入会只会破坏地方的“投资环境”,特别是作为政府领导联系的招商项目,工会组织即便是掌握了证据,也很难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组建方面的工作也很难得到领导的支持,甚至连主要负责人都难得见到。如果农民工和企业之间出现了纠纷问题,企业就采用关闭、停产等手段来要挟政府,最终导致受到最大损失的是农民工。农民工在权益维护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工会的维权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险权利的几点建议
(一)通过何种方式表达利益的正当性
农民离开土地进城务工,文化水平较低,自身素质较差,他们付出了劳动,有的保障,跳楼讨薪、在此情况下,他们又很难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例如我们所知晓的“却得不到应开胸验肺”、围堵企业、政府闹事等,这些方式往往都是不可取的,透过这些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农民工群体力量的薄弱。他们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劳动者进行利益表达无法媲美。虽然年年都有农民工维权事件,也在利益表达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方式方法上仍欠妥当,不能持续长远。
农民工利益的正当性,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表达,大致分为两大类,即制度性利益表
达和强制性利益表达:
1.民意机构:民意机构的代表主要体现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农民工可以通过投票选举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各级人大代表,并通过他们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2.媒体:即新闻、报纸、互联网和广播等,它们是各种公共信息传播的载体和媒介,它们能够关注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也可以为农民工表达利益诉求,舆论监督从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的力量,可以影响社会关注农民工。
3政党组织:政党的功能是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建立联系,这种联系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中国共产党不仅要代表民众利益,更要把民众利益结合起来,变成自己的主张,进而演变为政策和法律,故政党也成为农民工表达利益诉求的途径。
农民工强制性利益表达的途径有:
1.集会、游行和示威: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自由,但不被提倡,农民工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利益,会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也会引发混乱。
2.罢工:农民工长期遭受剥削,拖欠工资、高强度作业、工作环境恶劣等,很容易引起罢工,这种方式在国外是允许的,可以说是正常的,但在国内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然而农民工一旦罢工,往往也会对企业和政府产生压力,进而问题得以解决。
3.骚动:包括阻挠、暴动等,农民工长期权益得不到实现,一个小事件可能就会引发各种骚动,这种骚动往往伴随着破坏财产等情况,虽不被允许,但也是一种利益表达方式。
(二)权益受侵害的司法救济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同时也带来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他们的权益也会受到侵害。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司法救济应运而生。司法救济是指通过司法机关来实现权利的救济,现实中存在司法救济效率低下的情况,主要是经济上和时间上的低效率。农民工权益的司法救济主要是指仲裁、诉讼等途径,当农民工发生社会保险方面的争议时,农民工能请求司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来救济权益,也成为其最权威的救济方式。
(三)法律援助制度的介入
法律援助制度的出台,为解决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法律问题创造了极大的便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为了实现农民工权益的最大化,在审批程序上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了办案手续,同时与仲裁机构、法院等部门对接,形成特事特办的风格,快速处理农民工讨薪、工伤等事件,解决了农民工棘手的问题,办事效率和办事风格获得农民工的好评。法律援助制度是以保障广大弱势群体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体现司法公正,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该制度的介入,将社会矛盾和纠纷最大化的扼杀在摇篮里,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法制,保持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结论
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虽然已受到国家和理论界的重视,各地也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但是从整体来看,该制度仍然有从属性、内容的不完整性、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低效率性等特征。公平公正、和谐社会主义的构建,要求建立完善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群体代际转换、阶层地位的最新发展趋势和我国经济增长路径的转换成为其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依据。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和我国国情的特色,内蒙古自治区在2014年1月召开的农牧区会议上提出的内蒙古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求,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其中明确,计划利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牧区“一个全覆盖工程”,第10点便是农村牧区常驻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工程,该政策在某种意义上对外出打工告老还乡的农民工来说,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应分层次满足,多个主体共同承担责任,逐步推进并最终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制度框架,政府应完善相关立法、致力于配套改革措施的出台和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将得到有效保护。
参考文献
[1] 孙茂生,土建初.中国工人运动史[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2] 常凯,张德荣.工会法通论[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
[3] 陈振明.公共管理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4] 邓国胜.非营利组织评估[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5] 章晓彭.社会保障概论[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
[6] 王德高.社会保障学[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7] 王华.发展与治理:地方政府的角色和难题.中国行政管理,2007(2).
[8] 张启春.谈谈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J].江汉论坛,2003(9).
- 上一篇:我国农民养老保险体系的研究
- 下一篇:保险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最新更新
热门推荐
- [保险投资]保险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 内容摘要1 一、引言2 二、我国保险业监管的发展历程2 (一)直接领导阶段2 (二)保险监管调整恢复阶段3 (三)市场行为监管阶段3 (四)保险分业监管阶段3 (五)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保险混业监管新阶段4 三、我国保险业监管存在的问题4 (一)监管相关法律角度4 (二)保险业监管角度5 (三)保险公司角度6 (四)消费者参与监管意识薄弱7 (五)国际角度8 四、加强...[全文]
- [保险投资]论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
- 内容摘要: 引言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二)选题意义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基层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维护权益的方式与特征 (二)基层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险权利的几点建议 (一)通过何种方式表达利益的正当性 (二)权益受侵害的司法救济 (三)法...[全文]
- [保险投资]我国农民养老保险体系的
- 内容摘要: 引言 2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农民工 (二)社会养老保险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 3 (一)满足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养老的客观需要 3 (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一)国内现行比较典型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 (二)现行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全文]
- [保险投资]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研究
- 摘 要 积极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完善保险市场组织体系是中国保险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总体来看,我国保险经纪行业在中国的实力还比较小,自身的发展战略以及发展方向,不仅影响了保险经纪行业本身的发展,低层次的保险业限制在一定程度上还有竞争和其他问题。本文分析了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指出了中国保险经纪市场的弊端,进一步完善国内保险中介市场的具体手段...[全文]